新增網頁1
 
 
 
 

一、標章徵稿規則
 (一) 徵稿對象:
   全國各大專院校(含)以下學生,作品不限個人或聯合創作。
 (二) 徵稿時間:
   LOGO設計投稿時間
即日起至201163日止
  (三) 徵稿主題:
    1. 標章LOGO之設計,須能呈現校園環境中的「低碳」、「環保」意念,
     在視覺感受上須具高度之辨識意象,讓人印象深刻。
    2. 參賽者之設計作品需附上100~200字以內之文字,以說明設計理念及
     代表意義。
二、 標章徵稿辦法
 
 (一) 參賽報名:
    將(1)報名表(2)LOGO完稿作品及光碟,以掛號郵寄至桃園縣政府環境
    保護局綜合規劃科收(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1樓),並於信封正面註
    明參加「桃園縣低碳校園標章LOGO徵選及票選活動」。
  (二) 作品規範:
    1. 彩色版本乙式(15cm×15cm)。
    2. 印刷標準色(CMYK)色彩標示乙式。
    3. 設計理念以Word格式撰寫。
    4. 參賽作品請以Corel draw或Illustrator或photoshop等向量繪圖軟體製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,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,再存檔為CMYK模式之eps或ai檔,
     將作品製作成tif檔或jpg檔。
    5. 參賽作品請一併提交電子檔,檔案名稱請以參賽者姓名存檔為         
     OOO_LOGO.eps (或.tif或.jpg),提交方式請燒錄成光碟。
三、 活動獎勵方式
   以網路票選得票數作為區分。
  (1)第一名:可獲得新台幣
15,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。
  (2)第二名:可獲得新台幣5,000元獎金及獎狀乙紙。
  (3)第三名:可獲得悠遊卡2張(內含儲值金額500元) 及獎狀乙紙。
  (4)第四名:可獲得悠遊卡2張(內含儲值金額300元) 及獎狀乙紙。

其他應盡事宜,詳見於表單下載處之標章LOGO徵選及票選辦法。
 

新增網頁1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版權所有 @ 2011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All Rights Reserved